📌 重要说明:本文档为规划性质,未涉及任何代码变更。既有 cdrm-bot 不动,本文档为加法。定位是以「中国大陆地区线上看诊平台」为终极目标,规划整体环境架构。
0️⃣ 先讲三件会决定整个规划走向的事
0.1 最大的门槛不是技术,是资质
「互联网医院」没有独立牌照。它是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两种许可形式之一,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,主管机关明令严禁「空中办院」。
换句话说:没有一家实体医疗机构作为依托,写再多代码都无法合法提供线上诊疗。这是 L0 层的硬闸门,排在所有技术工作之前。
0.2 Telegram 在中国大陆不可用
现有 cdrm-bot 以 Telegram 为用户界面。Telegram 在中国大陆被封锁,患者端必须整组换掉(微信小程序/App/支付宝小程序)。既有代码中可延用的是领域逻辑,不是界面层。
同理,先前评估过的 Cloudflare 在此情景下完全不适用:境内服务需 ICP 备案,且数据必须境内存储。
0.3 「不得首诊」出现松动,但别把它当成既定条件
现行规则:互联网诊疗仅限常见病/慢性病复诊、术后随访、健康管理;禁止首诊、急危重症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、有创操作。患者就诊时应提供已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。
变化:经国家卫健委批复,自 2026 年 1 月起北京市率先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。
规划立场:架构要能支持首诊,但业务预设关闭。以配置开关控制,待所在地取得试点资格再开启。不要把「首诊解禁」写进商业模型的必要前提——试点结果尚未出炉。
1️⃣ 总体分层树
线上看诊平台 ├── L0 资质与合规层(法定前置,技术无法绕过) ├── L1 基础设施层(境内云、等保三级) ├── L2 数据层(分类分级、留存、不出境) ├── L3 应用层(患者端/医生端/药师端/管理端/监管接口) ├── L4 业务流程层(问诊到配药的完整链路) ├── L5 外部集成层(HIS/医保/处方流转/物流/CA) └── L6 运营与风控层(医疗品质、投诉、追溯、报送)
依赖方向由上而下:L0 未完成,L3 以下做出来也不能上线运营。但 L1/L2 的技术准备可与 L0 的行政流程并行。
2️⃣ L0 资质与合规层
L0 资质与合规
├── 机构资质
│ ├── 实体医疗机构(硬前提)
│ │ └── 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
│ ├── 互联网诊疗资质(二选一)
│ │ ├── 途径A:于既有执业许可证「服务方式」增加互联网诊疗
│ │ └── 途径B:申请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
│ └── 依托关系证明(自建 或 与实体机构合作协议)
├── 人员资质
│ ├── 医生
│ │ ├── 执业医生资格 + 执业满 3 年
│ │ ├── 多点执业备案(跨机构时)
│ │ └── 实名认证与电子签名凭证
│ ├── 药师(处方审核,法定必要角色)
│ └── 护理/客服(分诊、随访)
├── 网络与电信资质
│ ├── ICP 备案(境内服务必要)
│ ├── ICP 经营许可证(涉经营性业务时)
│ └── 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
├── 药品相关资质(若自营药品环节)
│ ├── 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
│ └── 药品网络销售备案
└── 监管接入
├── 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(强制对接)
├── 诊疗行为全程留痕上报
└── 医生身份与处方资料报送
规划备注:途径 A(既有机构加服务方式)比途径 B(申请第二名称)流程轻。若合作对象已是实体医疗机构,优先评估 A。
3️⃣ L1 基础设施层
L1 基础设施
├── 部署位置(硬约束:数据不出境)
│ ├── 境内公有云医疗合规专区(阿里云/腾讯云/华为云)
│ ├── ❌ 排除:Cloudflare、境外 VPS、境外 CDN
│ └── 多可用区部署(医疗业务不可长时间中断)
├── 安全合规基建
│ ├──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(等保三级)
│ │ ├── 定级备案 → 建设整改 → 测评 → 监督检查
│ │ └── 安全技术 + 安全管理 双构面
│ ├──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(密评)
│ └── 堡垒机、日志审计、数据库审计、WAF、抗DDoS
├── 网络
│ ├── 境内 DNS + 境内 CDN(需备案)
│ ├── 全站 HTTPS,国密算法兼容性评估
│ └── 音视频专用通道(低延迟,见 L3)
├── 环境隔离
│ ├── 生产/预发/测试/开发 四环境
│ └── 生产数据禁止下行至非生产环境(去识别化后方可)
└── 灾备与持续运营
├── 同城双活 + 异地备份
├── RPO/RTO 目标依医疗业务定义
└── 病历数据备份保存期须配合 15 年留存要求
4️⃣ L2 数据层
L2 数据
├── 数据分类分级
│ ├── 个人健康医疗资料 →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敏感个人信息
│ ├── 需单独同意 + 告知处理目的
│ └── 数据出境:原则禁止(本规划直接排除出境情景)
├── 核心数据域
│ ├── 患者主索引(EMPI)
│ ├── 电子病历(EMR)
│ │ ├── 图文对话、音视频记录、诊断、医嘱
│ │ └── 留存 ≥ 15 年(法定)
│ ├── 电子处方
│ │ ├── 医生电子签名 + 药师审核记录
│ │ └── 流转状态全链路留痕
│ ├── 订单与支付(医保 + 自费)
│ └── 监管报送数据集
├── 安全措施
│ ├── 传输加密、存储加密、字段级加密(身份证号等)
│ ├── 最小权限 + 医生仅可见其接诊患者
│ ├── 全量操作审计(谁在何时看了哪位患者)
│ └── 去识别化管线(统计、AI 训练用)
└── 生命周期
├── 采集 → 使用 → 共享(受限)→ 归档 → 销毁
└── 患者权利: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(受法定留存期限制)
设计原则:留存期与删除权冲突时以法定留存优先,需在隐私政策中明确写出。
5️⃣ L3 应用层
L3 应用
├── 患者端(Telegram 不可用,全部重建)
│ ├── 微信小程序(主力入口)
│ ├── 支付宝小程序(次要入口)
│ ├── App(iOS/Android,深度功能与推播)
│ └── H5(分享与外部引流)
│ └── 功能模块
│ ├── 实名认证(身份证 + 人脸核验)
│ ├── 建档与家庭成员管理
│ ├── 病历资料上传(复诊资格判定的依据)
│ ├── 自述病情采集 ★ 可延用既有规格
│ ├── 科室/医生选择与预约排班
│ ├── 候诊队列与叫号 ★ 可延用既有逻辑
│ ├── 图文/音视频问诊
│ ├── 处方查看与购药
│ ├── 医保结算与自费支付
│ ├── 药品物流追踪
│ └── 随访与健康管理
├── 医生端
│ ├── Web 工作台(主要)+ App(移动接诊)
│ └── 功能模块
│ ├── 医生实名登入 + 执业资质绑定
│ ├── 排班与接诊设定
│ ├── 候诊队列与叫号 ★ 可延用既有逻辑
│ ├── 患者资料检视(既往病历、自述、上传资料)
│ ├── 复诊资格判定(法定必要步骤)
│ ├── 音视频问诊 + 图文问诊
│ ├── 电子病历书写(结构化模板)
│ ├── 开立电子处方 + 电子签名
│ └── 转诊与线下就医建议(不符复诊条件时)
├── 药师端
│ ├── 处方审核队列
│ ├── 通过/退回/建议修改
│ └── 审核记录留痕(法定)
├── 管理端
│ ├── 机构、科室、人员与资质管理
│ ├── 排班与号源管理
│ ├── 品质管理(病历品质、处方点评)
│ ├── 投诉与纠纷处理
│ └── 运营报表
└── 监管接口
├── 省级监管平台数据上报
├── 诊疗行为留痕
└── 异常行为预警(如处方超量、非本人接诊)
★ 标记=既有 cdrm-bot 已实作、可延用的领域逻辑。
6️⃣ L4 业务流程树
L4 业务流程(复诊主链路) 患者发起 ├── 1. 实名认证 │ └── 未通过 → 中止 ├── 2. 上传既往病历资料 │ └── 资料不足 → 引导线下就诊 ├── 3. 选择科室/医生 → 取号进队列 ★ ├── 4. 自述病情采集 ★ │ └── 紧急症状关键字 → 中断流程,引导急诊(安全闸) ├── 5. 医生接诊 │ ├── 5a. 复诊资格判定(法定) │ │ └── 不符 → 转线下,不得开方 │ └── 5b. 图文/音视频问诊(全程留痕) ├── 6. 电子病历书写 ├── 7. 开立电子处方(医生电子签名) │ └── 禁忌类别拦截(麻醉药品、一类精神药品等) ├── 8. 药师审核 │ └── 退回 → 回到步骤 7 ├── 9. 处方流转 │ ├── 院内药房 │ └── 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→ 社会药房 ├── 10. 结算 │ ├── 医保预结算 → 返回报销金额 │ ├── 患者支付自费部分 │ └── 医保扣费确认 ├── 11. 药品配送(合规冷链/特殊药品规则) └── 12. 随访与复购提醒 横切关注(每一步都要) ├── 全流程留痕与时间戳 ├── 监管平台同步上报 └── 异常中断可回溯
第 4 步的紧急症状安全闸,是既有「病人自述病情标准规格」中紧急警语的延伸与强化——在此情景下不只是提示,而应能中断流程。
7️⃣ L5 外部集成树
L5 外部集成
├── 医疗机构内部系统
│ ├── HIS(挂号、收费、医嘱)
│ ├── EMR(电子病历)
│ ├── LIS/PACS(检验、影像,复诊常需调阅)
│ └── 药品库存
├── 医保
│ ├──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
│ ├── 医保电子凭证(身份核验)
│ └── 线上结算接口(预结算 → 支付 → 扣费确认)
├── 处方
│ ├── 电子处方流转平台
│ │ ├── 就诊登记
│ │ ├── 电子处方上传预核验
│ │ ├── 处方医保电子签名
│ │ └── 电子处方审核
│ └── 处方追溯
├── 身份与签名
│ ├── 实名认证(权威源核验)
│ ├── 人脸识别活体检测
│ └── 第三方 CA(医生电子签名、时间戳)
├── 支付
│ ├── 微信支付/支付宝
│ └── 对账与退款
├── 音视频
│ └── 境内音视频云(含录制与合规留存)
├── 药品供应链
│ ├── 药品目录与适应症库
│ ├── 药师知识库(相互作用、禁忌)
│ └── 物流(普通/冷链)
└── 通知
├── 短信(境内服务商)
└── 小程序订阅消息/App 推播
8️⃣ L6 运营与风控树
L6 运营与风控
├── 医疗品质
│ ├── 病历品质检查
│ ├── 处方点评
│ └── 医生接诊品质评分
├── 风险控制
│ ├── 非本人接诊侦测(医生实名 + 人脸抽检)
│ ├── AI 代替医生接诊侦测(法规明令禁止)
│ ├── 处方异常(超量、超适应症)
│ └── 患者身份冒用
├── 投诉与纠纷
│ ├── 投诉受理与时限
│ ├── 病历封存流程
│ └── 医疗责任保险
├── 监管报送
│ └── 依省级监管平台要求的频率与字段
└── 运营指标
├── 接诊量、应答时长、完诊率
├── 处方合格率、药师退回率
└── 患者满意度
9️⃣ 从现况到目标的演进路线
演进路线
├── Phase 0 — 现况(已完成)
│ ├── cdrm-bot:Telegram 挂号、自述病情规格 v2、繁简双语、只读后台
│ ├── 部署:境外 VPS
│ └── 定位:内部工具,非医疗服务
│
├── Phase 1 — 领域逻辑抽取与境内原型(纯技术,无需资质)
│ ├── 把可延用逻辑抽成独立套件
│ │ ├── 队列与叫号(queue.js 的状态机)
│ │ ├── 自述病情解析(parseDescription,已支持简体)
│ │ └── i18n 简体语系表(已完成,直接可用)
│ ├── 患者端换成微信小程序(Telegram 全部丢弃)
│ ├── 境内云部署 + ICP 备案
│ └── 业务范围限缩:**仅预约挂号与候诊,不含任何诊疗行为**
│ └── 此阶段不触及诊疗,可先行验证产品与流程
│
├── Phase 2 — 合规基建(与 Phase 1 并行,时程最长)
│ ├── 寻找/确立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 ←── 关键路径起点
│ ├── 互联网诊疗资质申请(途径 A 或 B)
│ ├── 等保三级定级、整改、测评
│ ├── 省级监管平台对接
│ └── 医生、药师团队与资质备案
│
├── Phase 3 — 互联网诊疗上线(资质到位后)
│ ├── 复诊资格判定
│ ├── 图文/音视频问诊 + 电子病历
│ ├── 电子处方 + 药师审核 + 处方流转
│ ├── 医保结算
│ └── 药品配送
│
└── Phase 4 — 扩展(视政策与规模)
├── 首诊试点(所在地取得资格才开启,架构预留开关)
├── AI 预问诊(仅辅助采集,不得替代医生接诊)
├── 慢病管理与家庭医生
└── 多机构接入
🎯 关键路径判断:整体时程由 Phase 2 的资质取得决定,而非开发工作量。Phase 1 可立即开始且不受资质限制,建议先做——既能验证产品假设,又能在资质到位时直接衔接。
🔟 既有资产可延用性盘点
| 既有资产 | 可延用性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i18n/zh-CN.js 简体语系表 |
✅ 高 | 已用大陆惯用词(就诊/患者/挂号),可直接作为产品文案基础 |
parseDescription() 自述解析 |
✅ 高 | 繁简通吃,字段规格可扩充为结构化预问诊 |
| 队列状态机(等候/看诊/完成) | ✅ 中 | 概念可延用,需扩充为多科室、多医生、预约制 |
| 病人自述病情标准规格 v2 | ✅ 中 | 字段定义可延用,需增加既往病史、用药史、过敏史等法定必要项 |
| 后台检视 UI(医疗风格) | ⚠️ 低 | 设计语言可参考,但医生工作台的复杂度是另一个量级 |
| Telegram bot 界面层 | ❌ 无 | 大陆不可用,全部丢弃 |
| 急救电话设定机制 | ⚠️ 需改 | 大陆为 120,设定机制已支持,但紧急处理需从「提示」升级为「中断流程」 |
| 现有部署(境外 VPS) | ❌ 无 | 数据不得出境,须整体迁入境内云 |
1️⃣1️⃣ 尚未确认、需要决策或查证的事项
以下项目会实质影响架构,但目前信息不足以定案:
- 是否已有可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? 这决定整个规划是「有路径」还是「仅为纸上规划」。
- 目标省市 — 监管平台对接规格、医保接口、首诊试点资格都因地而异。
- 自营或合作模式 — 自建互联网医院 vs. 接入既有平台,架构复杂度差距极大。
- 是否涉及药品销售 — 涉及则需额外资质与供应链建设,是另一整条路线。
- 各省监管平台的具体接入技术规格(需取得目标省份的正式文件)。
- 北京首诊试点的实施细则与后续是否推广。
- 医疗责任与保险安排。
📚 参考资源
📌 边界说明:
- 本文档为规划性质,未变更任何既有代码或部署。
- 文中法规要点已于 2026-07-29 查证公开资料,但法规与地方细则变动频繁,实际执行前须以主管机关正式文件与当地卫健委要求为准;本文档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- 既有 cdrm-bot 维持现状运行,不受本规划影响。